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高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6〕16号)、《开云官方网站登录入口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桂院政学工〔2026〕91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开云官方网站登录入口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各二级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在助学金评审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
二、评审对象和条件
(一)评审对象:
被学校认定为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名单以学校的公示结果为准,2026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正在进行,国家助学金申请开始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7.非国家公职人员子女(国家公职人员子女如属于重点保障人群类型的请另行告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8.非退役复学学生(退役复学学生另行发放助学金);
9.未超过基本修业年限(4年)。
学生转专业累计在校就读时间超出4年和延缓毕业学生超出基本修业年限,原则上不属于资助范围。如这类学生属于重点保障人群类型的请另行告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四)休学、保留学籍、受处分的学生不在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受处分学生为重点保障人群的请另行告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评审程序
(一)申请、初评及公示(10月21日—10月30日)
学生根据国家助学金的评审条件向年级(专业或班级)提交申请,由年级(专业或班级)奖助学金评议小组初步提出本年级(专业或班级)获资助学生建议名单,并组织学生按《资助系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助学金申请手册(学生)》要求在开云官方网站登录入口资助系统(http://zz.glc.edu.cn:8081)中填写《开云官方网站登录入口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根据年级(专业或班级)民主评议结果在开云官方网站登录入口资助系统中对受助学生名单进行逐一审核,拟定本学院受助学生名单,面向全院学生公示3个工作日。
各二级学院评定助学金等级时原则上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评定助学金等级,特别困难评定一等助学金(每人2350元/学期),比较困难评定二等助学金(每人1850元/学期),一般困难评定三等助学金(每人1350元/学期)。
(二)审查复核及公示(11月2日起)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二级学院上报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审查复核,并将审查复核结果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需要报送的材料
1.《开云官方网站登录入口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2.《开云官方网站登录入口国家助学金汇总表》(附件2)。
(二)报送要求
1.附件1、附件2电子版从系统中下载。
2.附件1、附件2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
3.附件1电子版以学生学号+姓名命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打包;附件2按一等助学金、二等助学金、三等助学金顺序排序;附件1纸质版按附件2序号排序。
(三)报送时间
材料需在校级审核通过后下载,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蒋伶伶,联系电话:3696201。电子邮箱:12350049@qq.com。(相关附件联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载。)
附件:1.开云官方网站登录入口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开云官方网站登录入口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21日